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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矿集团调整发放住房补贴宣传提纲 ——形势任务宣讲材料之八

 

发布日期:[2016/8/24 8:37:22]   信息来源:

 
  

    近日,能源集团下发了《关于调整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这次调整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企业发展形势需要,经过深入调研、反复酝酿、慎重研究作出的。山东能源集团党委、能源集团号召集团上下广大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顾全大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这次住房补贴调整的依据是:关于省管企业住房补贴发放问题,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高度重视。为妥善解决这一历史延续问题,推动我省困难企业轻装减负、脱贫解困,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作出了明确指示。省国资委多次调查摸底,认真研究,在摸清政策和底数的基础上,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省管企业发放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考核字〔2016〕6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省管企业住房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对经济效益下降、支付能力不足、现仍发放住房补贴的企业,应下调住房补贴的发放比例。对于经营性亏损、职工工资不能保证按时发放的企业,可暂停发放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其他发放住房补贴的企业,原则上住房补贴计发基数不再提高。”这个文件,也是能源集团作出调整发放决策的重要政策依据。

    这次住房补贴调整的政策是:(一)在职职工:优化工资结构,取消住房补贴单元,将职工住房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联动。(二)退休人员:1.自2015年12月31 日起,退休人员 (含退职)新增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作为计发住房补贴的基数。2.2016年9月1 日起,住房补贴发放比例由35%调整为29%,2017年调整为23%,2018年调整为17%。3.2016年—2018年,新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基数,分别按扣除补助、补贴后的基本养老金的95%、90%、85%确定。(三)建国前老工人:自2015年12月31 日起,建国前老工人新增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作为计发住房补贴的基数,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不再调整。

    对发放住房补贴问题,我们要理性认识、正确对待,原来为什么发?现在为什么调?这既有特殊的历史背景,也是出于上级政策要求、企业承受能力、职工切身利益等多种现实因素的综合考量。

    (一)发放住房补贴的背景。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1997年12月山东省政府出台相关办法,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0年,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 〔2000〕7号)。2001年,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鲁财综字〔2001〕74号)。文件的执行范围和受益对象仅限于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由于企业与机关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不同,企业退休人员意见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省财政厅分别于2002年、2003年函复省煤炭工业局、莱钢集团,明确了企业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政策。省财政厅在函复中指出:企业是否实行住房补贴及执行时间,可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益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决策基础是企业有效益、有承受能力,属统筹外项目,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2002年以后,能源集团各单位参照兖矿集团做法,按照属地政策陆续开始对退休人员实施住房补贴政策。事实上,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补贴既未纳入社会统筹,也未纳入工资总额,而是直接进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了企业负担。

    (二)发放住房补贴的执行情况。从全国看,其他省(市、自治区)也没有规定为企业职工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其他省 (市、自治区)的煤炭企业也没有企业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从全省看,也只有煤炭、钢铁等部分省管企业执行了住房补贴政策,其中相当一部分执行住房补贴政策的省管企业为原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划转改制的企业。可见,不仅在山东就是在全国也不普遍,仅是我们少数国企在特殊历史环境和政策背景下自主的个性化行为。

    (三)调整发放住房补贴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低位徘徊和煤炭市场持续下行影响,能源集团各单位经济效益下滑严重,进入了惨淡求生的特殊困难时期,我们肥矿更是经营举步维艰,发展难以为继,现金流严重不足,资金链随时面临崩盘危险,已无力承担高额的住房补贴支出,调整在所难免。调整发放住房补贴,既是也是集团公司在困难时期的无奈之举,也是特殊时期的非常之策。一是集团公司负担逐年加重。2012年以来,煤炭市场形势持续下行,煤价由2011年的604元/吨,下降到2015年末的306元/吨,降幅达49.33%。受煤价下滑影响,企业利润大幅下降,由2011年的5.65亿元,下滑至2015年的亏损 13亿元。发放购房补贴却由2011年的0.89亿元,攀升到2015年的3亿元。二是在岗职工收入下降幅度大、拖欠工资严重。近年来,受经营困难影响,企业效益下滑,在职职工收入不断下降,拖欠工资及 “五险一金”严重。因此这次调整既是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做出的专项部署和刚性要求,也是企业形势所迫。

    (四)这次调整发放住房补贴,全省省管企业都在这次调整范围之内。目前,省管企业中有的企业已经或者正在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如,山钢集团早在2014年就锁定退休人员住房补贴计发基数,并连续三年降低了发放数额;兖矿集团也将与能源集团同时间同比例同步调整,实行统一的调整政策。能源集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极为慎重,通过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指示要求,在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作出了调整发放住房补贴的决定。在当前企业经营尽管异常困难的情况下,从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历年养老金增长幅度等情况,采取锁定基数、逐年小幅下调的方式调整,保持退休人员年收入基本平稳。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和职工是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企业发展要靠职工拼搏奉献来实现,职工利益最终要靠企业的持续发展来保证。多年来,广大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识大体、顾大局,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为企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历史不会忘记。当前,企业面临着生死存亡的挑战,千方百计保生存、保可持续发展已成为集团公司上下面临的头等大事。在企业困难形势下,能源集团党委、能源集团、集团公司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看待集团公司上下所面临的特殊困境,共同理解、支持和拥护集团公司作出的每项决策,为集团公司保生存、保发展再做新贡献。我们相信:一切困难都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今后一个时期,只要集团公司上下同甘共苦、同心协力、共度难关,在迎接挑战中破解瓶颈,在抢抓机遇中再造优势,在趋利避害中突围发展,坚持改革发展主基调,坚定不移打好改革重组 “攻坚战”,集团公司美好的明天一定会到来,大家都会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山东能源肥矿集团

                                        2016年8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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