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专题教育
集团要闻
 
石横镇南大留村搬迁工程顺利通过省局验收我公司可依法在村下采煤

 

发布日期:[2010/5/14 9:25:36]   信息来源: 本网记者 王朋

 
  

513号,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乔乃琛带队来我公司对石横镇南大留村搬迁工程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察看相关资料,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我公司可依法在村下采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立新、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德平陪同进行了验收。

验收会议上,刘德平介绍了我公司近年来的搬迁工作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加快搬迁工作,多年来,我公司始终把南大留村搬迁作为与矿井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全球化金融危机给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以及在企业扩张发展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积极筹措,始终做到搬迁资金优先保证,投入搬迁资金总额达1.54亿元,确保了新村施工建设的质量和速度。南大留新村建设自200610月开工建设,历时三年多,施工的49栋公寓楼、21栋沿街楼已顺利竣工,社区办公楼、学校、幼儿园等基础配套设施也已投入使用;路面硬化,绿化全部完成,使南大留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也全部喜迁新居。同时,通过地企双方共同努力,旧村也已基本拆除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通过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南大留村搬迁工程,始终坚持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宣传发动、政策优惠、和谐发展”,在搬迁过程中做到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型城镇建设相融合,在节约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使村民较好的改善了居住条件,享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成果,为今后的村庄搬迁工作及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做法;可以通过验收,并可在村下开展煤炭开采活动。对下一工作,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乔乃琛要求我公司发扬这次村庄搬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今后的搬迁工作;珍惜煤炭资源,科学节约开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为企业、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对南大留村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验收会议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立新对搬迁工作以及集团公司近年的发展做了简要介绍。

上级农事部门、公司农事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也参加验收会议。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鲁中能源集团  地址:山东省肥城市  电话:0538—3131041  传真:0538-3131355      鲁ICP备14016189号-2 管理入口  访问量:1446499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