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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短评:铁规定需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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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3/11 14:27:34] 信息来源: 本网记者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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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公布并施行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规定字字重千斤,条条都是生命线,一出台就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规定有了,真落实才会有意义,见到效果才是真本事。董事长、总经理刘德平在多次会议上三令五申,《七条规定》的生命在于执行,必须真落实、见实效。
真落实,必须真重视。规定七条,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是经验的总结,更是血与泪的教训。七条规定中的矿长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指矿长,又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我们的矿工常年工作在不见阳光、异常艰苦的井下,开采光明、奉献社会,他们的生命安全必须得到最有力有效的保护。各级管理人员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所作所为关乎矿工及其家庭的安康幸福,关乎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七条规定》,从行动上把《七条规定》落到实处。
真落实,必须敢担当。“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落实好《七条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就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问题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就要敢于亮剑,敢于出招。要认识到制定一个好的规定不容易,把规定落到实处更不容易,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首先带头执行好《七条规定》,时时处处用规定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修正自己,不折不扣地执行规定,把规定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真落实,必须持之以恒。铁规定需要刚执行,贵在长期坚持。办事情最怕半途而废,抓工作最怕虎头蛇尾。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各级管理人员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性,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要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做到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千斤重担众人挑,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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