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挂牌成立了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公司,原来的查庄煤矿不复存在,由此从国营企业变为了民营企业,企业真正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四自”型企业。短短几年,随着公司的不断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扩张发展和内涵发展,2010年12月15日,由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成为山东鲁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这也是公司集团化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企业正式步入了“集团化”发展的轨道。作为鲁中能源来讲,鲁中能源是船,我们鲁中集团的每一位鲁中人就是帆!没有船,帆就没有存在的根基;没有帆,船就没有前进的动力,就不能到达遥远的彼岸。
身为鲁中人,我们每一位鲁中人也是船上的船员,所以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这是我们的船,我们每一位鲁中人都在这条船上,只有每一位鲁中人风帆高扬,船才能在惊涛骇浪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身为鲁中人,我们必须深知,公司是一条船,这条船很大,船员很多。在船进入险恶的水域,碰到暴风,或者船进水时,不管船员的职务或任务是什么,每一个人都应该团结起来拯救这条船,因为在危险中,每一位鲁中人都必须必须同舟共济。
身为鲁中人,爱企业就是爱自己。不要只想着企业能为你做什么,而应该多问一问自己能为企业做什么。对鲁中能源的每一位员工来说,要认识到只有企业发展了,你个人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企业赢利了,你的工资才能有保证,如果没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利润的增加,哪里有你的丰厚薪酬?企业和你的关系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正是我们企业所大力提倡的“我靠企业生存,企业靠我发展”,每一位鲁中人都与企业风雨同舟。企业兴,员工兴;企业衰,员工衰。
身为鲁中人,是你我的骄傲。我们都必须努力争做一名优秀的船员,尽自己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利益,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将自己视为公司的主人,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为公司着想。
身为鲁中人,岗位是谋生的唯一载体。我们每一个人应该明白,自己的工资完全来自集团公司的收益,集团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利益的来源,集团公司就是全体员工生存和发展的平台,离开这个平台就如演员离开了舞台,只能空有才华,无法施展。因而,爱岗,是我们的职责,敬业,是我们的本份!
身为鲁中人,都应该相信集团公司的未来、相信自己的能力。是金子就要发光;是花儿就要绽放;是雄鹰就要展翅飞翔,是鲁中能源集团公司企业中的一员,就要为这个企业贡献自己的青春。付出总有回报,企业的发展壮大,每一位员工生活质量的改善和能力素质的提高,都是对我们不懈努力的最好回报。
身为鲁中人,要深知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经济形势,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和能源公司同呼吸、共命运,同舟共济,这是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如果集团公司暂时走向了低谷,此时我们每个人不仅不能弃之,而且更要加倍的努力工作,要把集团公司作为自己的一样去维护,让公司走出低谷。这就要求每位员工有一种矿山主人翁的精神,把集团公司的事作为自己的事,只有具有这种精神才会体现自身的价值,才能够让自己积极进取的工作。
身为鲁中人,我们都要记住,在公司的这艘船上,我们是主人,不是乘客!不管别人有没有看到,一定要自己让自己努力,因为收获最大的是自己。我们就要与公司荣辱与共,要忠诚于企业。集团公司的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起起伏伏。船在大海中航行总会遇到暴风雨,当暴风骤雨来临的时候,我们每一位鲁中人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坚定信心,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发挥团队精神,就会闯出风暴,就能赢得未来。
身为鲁中人,请相信我们鲁中人的能量,请相信众人划桨开大船的道理,因为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尽心尽力的为船上的所有事务而努力,这条大船才会在浩瀚的大海中平稳的航行,才能顺利的达到彼岸,最终实现“百年企业,百亿梦想”的目标,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